黎氏家族文化(下)

2019-03-01 09:32:49   来源:赣州黎氏 审核:江西赣州黎明       打印  转发  字号: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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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黎姓文化的特征

 

我们通过节录的黎氏修谱时立下的族规、族约和家训,可以看出黎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深刻的思想内涵。透视这些千年来留下的宝贵资料,剔除其在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封建糟粕,不难看出,先辈们制订的这些族规、族约、家训,其特征是“以人为本”,根本在于教育人、培育人,倦倦不诲地教导黎氏族人怎样做人,其目的是要构建一个和谐平安的社会。

一、践行儒家忠孝精神的集中体现

中国儒家非常注重以孝为本,并把孝作为儒家伦理首要的基准。孔子把孝阐发为“德之本”,作为立身行道的根本。孔子更把孝作为忠、敬、信,勇的体现。可以说,孝是我国古代伦理观念最重要的基石。

受儒家思想的熏陶,黎氏家族对儒家的伦理信条莫不顶礼膜,在族约、家训中无不体现了儒家忠孝的精神。如族约中提出对黎氏族人,要“告之以孝悌忠信之行,申之以礼义廉耻之教。务要为子孝,为臣忠。父义母慈、兄友弟恭、姻族和陸。”以孝悌忠信作为黎姓族人的行为准则,对族人进行礼义廉耻的教育,要求族人做儿子的要以孝为本,做臣子的要对朝廷尽忠。如果说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儒家思想在黎氏文化中的体现,倒不如说黎氏族人是这么的一以贯之忠实地践行儒家忠孝精神。

除了上述这个指导思想很明确外,还力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。如:“崇尚礼教”“敬君爱官”,认为“天子为天下君,府主、县宰为一郡一邑佐,二幕属皆长于我而分治也”。“其名分与恩皆同父母之生无异也”。很明确地提出要忠于君主和郡县两级地方官,把这种忠和孝敬父母等同在一样的重要地位上来。并且要求“不准非议官府”,非议皇上就更不要说了。

不可否认,中国古代的忠孝思想经儒家的推崇,已经深入人心,坚如磐石,一直延续着。不可否认,儒家所宣扬,朝延所推行的忠孝思想有着极其广泛的内容,确实有它合理的成分,有它的精华所在。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,迫切需要这种忠孝思想而且能一直得以延续。

黎氏在制订族约、家训中不仅仅是把这种精神停留在口头宣传和思想认识上,还进一步把它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。如普通老百姓最基本的一条义务,是向国家“输国税”。指出“夏税秋粮,国家重务”。向国家捐献税收钱粮是农民的义务,国家向农民征集钱粮税收是国家的一大要务。“故每年粮差务依期早输”,才能“上免官司之忧,下称良善之家”。

可以这样认为,这是黎姓文化的特色,它在于不同于一些姓氏家族谱中所选录的族约、家训,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宣传、思想认识上,而且还落实在行动上。“不准非议官府”,“每年粮差、务依期早输”。这就是黎氏族人在贯彻执行儒家宣扬,朝廷推行的忠孝精神时,不务虚抓务实的具体行动。

二、规范以人为本、育人做人的行为准则

一个婴儿“哇哇"落地后,就来到了人世间。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。等到孩子长大后,就需要父母教育孩子怎样做人,这是人类的一个共同问题。中国特色的育人观念就是要教育孩子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,一个遵纪守法有作用的人,即便智商不如人也要成为一个忠厚老实守本分的人。旧时期的中国把人分为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两种人。如今习惯于把人分为“好人”和“坏人”两种人。不管怎么说,孩提时期是由父母和社会去怎样育人,长大成人后是怎样去做人的关健时期。

黎姓历来注重育人做人的教育,把“利”与“义”作为做人安身、弘扬家道的基本前提。具体到家族,这种义则表现为对父母的孝义,对兄弟的友义,对国家、家族的忠义。如:《族约》,“务要为子孝为臣忠。父义母慈,兄友弟恭”。就要求做人要先对父母孝顺,对国家、朝廷尽忠。父母慈爱儿女、兄弟互相尊重。

作为做人的行为准则,黎氏族约、家训中有明确的规范:毋作伪,毋造言,毋纵盗。这就是说不准说谎话,制造谣言以惑众,扰乱人心,不准偷盗,行为检点。“无学赌博,无好争讼,无尚斗狠”。就是不准赌钱,规劝人们不去学赌、好赌,不要无端与人争执、斗殴,还要“无结怨于人”。劝告人们“无废弛耕学,以荒本业”。读书的人要认真读书,种田的人要认真种田,不要荒废了。在嗣子承祧上“无恩养异姓,以乱宗支”。在服丧期间不准宴乐,不许办嫁娶喜事。在家族里面要“无以少慢长,无以尊凌卑”,要尊敬老人,尊贵的人不要凌辱一般百姓。“祠堂祭拜,不得不至。宗族图谱,不得不修”。“祖先坟茔,不得侵葬。祖坟树木,不得斩伐,祭田无得盗卖。清明挂醮,春秋祭祀,务要依期”。这些都要求族人对宗族所尽应尽的义务。

在族约之外,还订有家禁:

禁奢侈。反对红白喜事中的奢侈浪费,提倡节约,规定“崇尚节俭”,“自后宴会、生辰、嫁娶、丧葬之类、冬葛夏裘之类、俱从朴素”。要求“食物鲜洁,不可竟尚侈靡”。黎氏在很久以前就不断地与喜铺张、讲排场的奢侈陋习作斗争,追求新的风尚,的确是黎氏民俗文化的精华之一。时至今日,在婚宴丧葬中铺张浪费之风远胜昔日,国家、社会都在大力提倡节约,大力呼吁改变这种状况,提倡移风易俗,新事新办。所以,我们认为老祖宗们定下的这条禁约是十分可取的。

禁争讼。一方面告诚族人不能“教人甘受欺诬”又认为“一事之起,是非曲直自有公道。财货田土不明,可以理辩。事体重大,只可经中排解”“切不可虚气架情悚告,惹动衙棍,百弊索骗,致竟财求胜,荒生废业”。“此等逞凶斗狠,甘讼如饴,身家不保,官府恶之,乡族贱之,有何善哉。故求保身保家上策,总宜以是为戒”。在当时的社会里,官府贪婪,衙役如狼似虎,打起官司来是“衙门八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”。因此,劝告族人之间的纠纷不要去打官司,尽量在本族内调处。可是,有一个前提,不能“教人甘受欺诬”。《宁都东韶黎氏族谱》中就记载了黎氏与外姓人打的几场官司。如元朝武宗至大年间,别姓人挖了黎姓在清泰里(今东韶)杨家尖的祖坟,族中首脑黎志远将此事告到县衙,打胜了这场官司(见黎氏二修族谱原序)。又,河池黎氏与琳池李氏争执度公妻柯氏婆太葬地陈军坑的权属事,把官司打到县衙,宁都县令不到实地勘察,胡乱断案。黎姓不服,把官司打到赣州府,由府尹富大老爷断案,才把官司打平。由此可见,大事一出仍然需要靠打官司来解决问题。在以法治国的今天,我们应当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。当然,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条禁约的可取之处。为了安定团结和社会的稳定,一般矛盾纠纷应当解决在村里、乡里,这是当今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。

禁嬉戏。禁约认为“家道不昌,起于淫狎”“以至体统不正,伦序不尊,伤风败俗”。为了“正风纪、昌家道”,就必须禁嬉戏。这条禁约写得比较文雅,实际上是反对卖淫嫖娼的社会恶习,反对乱伦与人通奸,也是为了规范族人做人的行为规则。当今,国家已明令禁止卖淫嫖娼,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。由此看来,这条禁约写得十分好,体现了中国人一贯的优良的道德风尚。

三、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

在中国历史上,任何一个阶级在夺取了统治权之后,都希望国泰民安。开明的皇帝、宰相都在治国时采取一些措施,使国家的政权稳固,社会安定,人民安居乐业,丰衣足食。

黎氏族人在制定族约、家训时,从家族这个角度来考虑,制订了ー些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措施。如“朋友以信”,这里是说要以诚信待人处事。“里邻相助,急难相恤。德业相劝,过失相规。有善则书,有恶则警”。“无非议官府,无欺遏乡邻”这是说有困难大家互相帮助,互相支援,体现了团结互助,互敬互爱的良好社会风尚。对有过失的人要规劝他,改过从善。对行为良好的人给予肯定、表彰,对行为不检点的人要提出警告,令其改过自新,限期改正,重新做人。试想如果都能按族约这样做到,难道不是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吗?

这里应当提到的是,黎氏先贤们在制订族约、禁约时,有严禁乱伐林木和禁从释道之约。保护森林,实现生态平衡是我们的国策,禁约里有“树木无得斩伐”之语,在实际操作中,有的则把“后龙山”(即屋后的山)划为禁山,由族长主持禁约,就是自己的儿子到禁山上砍了树木,也要召集族人议罪,把儿子砍死,叫做“杀一儆百”。这是多么严厉的护林措施啊!比我们现在的《森林法》还要严厉多少倍,这种爱林护林的精神实在可嘉。

另一条禁约也不太使人费解,“禁从释道之约”。禁约指出“若子孙而学道从释,何以传世系?合族公议,从释道者削名不书”。要知道,道教在中国是有很久的历史,佛教则在北魏时期传入中国,佛道两教在中国盛行,历史上的一些皇帝也信佛道两教,何以黎姓人“禁从佛道”两教呢?原因是,因为他们入了佛道两教,出家当和尚道士,不准娶老婆。不娶老婆又怎能生儿育女?因此,黎姓的族约里有“禁从释道”之约。对违反者的处理,就是“削名不书”,别无他法。

还有一条禁约很特别,就是“入仕途者,当公忠廉谨。为名宦若贪墨贻讥,册中削其官不称”。这就是告诚说,一旦你步入仕途当了官,要忠心于国家,廉政自律,一旦贪婪被查处,在谱牒中削其官职不称谓。在封建社会里,贪官污吏多如牛毛,黎氏族约中竟能有告诚当官的族人要廉政自律、勤政为民,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。我们现在不是正在加强廉政建设吗?

那么,对于违反族约、家训、禁约的人又如何处置呢?答案是其而罪责之重,鸣官以治之”。就是要对违反者进行声讨、批评,罪责重大的,移交给官府处理。

由此,我们看到黎氏的族规禁约的其中一个特征就是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。你看,邻里之间互相帮助,有困难大家支援帮助,不偷盗、不赌博,不争讼斗狠。贫不嫉富,富不吞贫,不结怨于人,不非议官府,不欺侮乡邻,不荒废学业和田园等等,这是在描绘一幅和谐社会的壮丽图画。这难道不是我们现在所倡导、所追求的吗?

我在浅析黎氏家族文化时,提出的三个基本特征,不正好能说明黎姓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吗?不正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提倡和号召的吗?近几十年的中国,经历了长时期“阶级斗争”的阵痛,特别是经历了“文化大革命”那场毁灭中国传统文化的浩劫后,人们的头脑清晰了,不再“窝里斗”了,而是静下心来发展经济,提高自己的综合国力了。(黎绵万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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